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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塔城公路管理局招聘300名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公告
2015-05-11 17:30:18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管理局聘用通行费征收人员有关工作的批复》及有关规定,依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有关招聘工作要求,塔城公路管理局在塔城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30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户籍要求:限塔城地区范围户籍人员及塔城地区生源;

2、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可靠,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凡在反对民族分裂、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的人员,不得报考;

3、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

4、年龄要求:电工、炊事员、锅炉工、驾驶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7年5月10日至197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7年5月10日至1984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塔城公路管理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5、学历要求:高中、技校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及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现役武警、军人不得报考;

9、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收费站距离县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女性不适合报考;

10、2015年7月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其在2015年7月30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1、须服从岗位分配;

12、凡符合岗位条件均可报名。

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各项条件,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考生自负后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塔城公路管理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在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xjglj.cn/list.php?fid=96)、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发布。

报考人员对专业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12日-5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报名、资格审查点设在所在县市公路管理分局;乌苏市,沙湾县报名、资格审查点由塔城公路管理局设在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考生提前在网站下载填写《塔城公路管理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资格审查时备用。

4、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携带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5、资格审查内容:按照招聘简章公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毕业证、报名表及岗位要求中所需要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在编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费用:报名、笔试相关费用100元。

7、注意事项:

(1)考生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得更改。

(2)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和笔试时均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