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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塔城公路管理局招聘300名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公告
2015-05-11 17:30:18   地区:新疆   浏览:0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10:00—20:00(北京时间),前往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24日。笔试考点设在塔城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理论政策、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4、试卷分汉语、维语、哈语3种语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选择试卷语种。

5、笔试加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6、不符合要求予以加分的,经查实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7、笔试成绩在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在塔城公路管理局张贴公示。

8、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优先聘用。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要求将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入围面试考生根据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用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用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岗位,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50人以下(含50人)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招聘100人以上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及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又不能证明本人身份、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按照拟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八)政审

1、塔城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塔城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在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十)培训及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