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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武隆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5-04-14 16:05:18   地区:重庆   浏览:0

3、经报名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4、 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4:00—17:30在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考试内容以2015年上半年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综合基础知识》占70%,分值为100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及分值。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由武隆县人社局和武隆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和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学科及层次的8分钟左右讲课内容,可另加才艺展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成绩计算及体检人选确定

1.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体育教师岗位足球特长生优先,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

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隆县人社局与武隆县教委一起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组织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