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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武隆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5-04-14 16:05:18   地区:重庆   浏览:0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武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

5.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需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开始日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意向协议、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9: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初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在规定时间下载并填写《武隆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后传电子件到指定邮箱441563166@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武隆教师公招报名表),凡在网上报名截止后上传此表的,不予认可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组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对于初审不合格的于4月22日18:00前电话反馈报名者。

报名邮箱:441563166@qq.com

咨询电话:023-77720801;023-77720032

2、现场资格审查: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初审合格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证(教师岗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院校出具学习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同时提交《武隆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参加资格复审,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