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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尉犁县公安事业性岗位招聘33人公告
2015-03-30 19:07:42   地区:新疆   浏览:0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尉犁县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县公安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5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财政承担工资等各项规定待遇。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等各项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职位表及考试相关信息公布网站:

尉犁政府网网址:www.yuli.gov.cn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yuli.gov.cn

政策咨询电话

尉犁县公安局:0996-4022481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6-4026981

原标题:2015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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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暂未公布

1、2015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5年尉犁县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报名表

3、尉犁县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4、2015年尉犁县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