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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尉犁县公安事业性岗位招聘33人公告
2015-03-30 19:07:42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力量,缓解公安警力不足的矛盾,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尉犁县常住户口;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5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4月3日。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尉犁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表可在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本次考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印制,要求考生全部使用汉语答题。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11日在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4、确定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时间:2015年4月13日。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4)面试使用汉语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能测试:2015年4月15日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尉犁县公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

(五)体检:2015年4月17日

1、体检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按《尉犁县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