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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泰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5-03-17 16:30:36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17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安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的专业、学历等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卫生资格考试、注册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考对象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未在泰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人员,报考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审、选岗、 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事项

通过指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专业参考目录、考试成绩等事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方式进行。泰兴市卫生局对考生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泰兴市卫生局703室人事科(泰兴市文昌东路88号)

传真号码:0523-87605012

报名费:100元。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填报专业(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填写《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下载)。报考人员如因填报内容及所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考生报考须符合招聘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招聘计划表中各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可下载)。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兴市卫生局提出。泰兴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考生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根据指定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添加信息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下午4时。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报名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格初审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如就业报到证已使用的,须提交当地人才交流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照片1张和相应的电子照片。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采用传真方式报名。采用传真报考人员应根据本简章要求准确填写《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院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传真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处,泰兴市卫生局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后通知考生初审结果。对初审合格人员由泰兴市卫生局办理代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应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进行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