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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师范大学招聘137人公告
2015-03-17 16:36: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师范大学,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

(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原则。

(三)编制、岗位、需求相统一原则。

(四)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具体岗位、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新进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与知识能力条件

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岗与其他专业技术岗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攻读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读书期间无重考和重修。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应聘教师者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辅导员及管理岗

(1)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计算机水平达到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

(2)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在攻读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读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助教、助管、助研”经历。

(三)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体检办法见本简章相关内容)。

(四)年龄、履历等其他条件

见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新进人员计划表》相关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新进人员应聘表》(附件2)和《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并提交个人简历。三个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历+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才需要写)+所学专业+应聘岗位类别”。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所填信息必须按规定填写完整,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缺少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邮箱:cqnursc1@126.com;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65363480;

(二)报名时间

1.应聘教学科研岗的正高、副高、博士: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注:该部分招聘计划已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11月27日公布的我校招聘简章中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