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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余姚市梨洲街道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5-03-04 18:51:55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到我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要求

财会职位1人,专业不限;安监职位1人,专业不限,要求男性。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年龄40周岁以下 (即1975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财会职位须从事财政、审计等相关工作满2年,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地点:梨洲街道办事处(蓝达路1号)组织办304室(联系电话:62766038)。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以及选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梨洲街道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请自行下载),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不足3:1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笔试对象;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不足5:1的职位,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治、法律、市场经济、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加分:

1、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2、2010年以来获市级以上综合性先进个人等荣誉1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3、进事业单位以来担任过中层职务的加1分;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三)考察

各选调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考试综合成绩公布5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考察内容主要为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3 月4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