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s://yh.pta.zj.cn:801(杭州市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9月11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9月11日9时—9月15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注册个人真实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及报名材料,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时间内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5年9月19日9时—9月1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9月22日9时—9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9月23日17时前上传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照片至网上报名系统,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报考费用。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公众号“余杭人社发布”、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9月30日前;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4.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5年9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2025年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6.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原则上以毕业证书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结合材料和招聘岗位相适性,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7.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8.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的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
(二)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四)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五)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招聘岗位有岗位要求的,根据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单位。
2.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修改、缴费确认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71-89391130、89391131、88725126。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杭州市余杭区人力社保局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余杭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xlsx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uhang.gov.cn/art/2025/9/8/art_1229176178_4402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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