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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郴州苏仙区委宣传部选调(选聘)2人公告
2014-08-28 17:20:43   地区:湖南   浏览:0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苏仙新闻网(http://www.suxian.gov.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计划、条件及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9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好“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选调(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否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面试按职位(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4、报名地点:苏仙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苏仙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10楼),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5、领取准考证。2014年9月10日下午在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

三、笔试。笔试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写作。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9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组织或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能证明本人身份、编制的相关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分别取前三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考核对象。

八、公示。考察考核合格后,将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电话:0735—2880269)。

九、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选调(选聘)手续。

咨询电话:

联 系 人:邓主任 联系电话:0735—2884268(办) 18673450202(手机)

原标题: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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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选调(选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宣传部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