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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娄底市人社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4-07-03 10:46:09   地区:湖南   浏览:0

六、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医院和体检标准的确定:体检医院按规定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2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限定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工作实际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含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每个岗位递补一次。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废除相关手续。

联系人:曾星亮 伍琛芳

咨询电话:8262075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