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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4-05-06 18:37:11   地区:江苏   浏览:0

2014年淮安市公开招聘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市外资招商工作需要,充实县区专业化外资招商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外资招商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事业单位5个,计划招聘7人。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淮安市公开招聘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商务局网站http://boc.huaian.gov.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条件按《2014年淮安市公开招聘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县区的用人单位会同县区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5月19日9:00-5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5月19日9:00-5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19日9:00-5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5月23日10∶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4年5月29日-5月3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