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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法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27 18:36:01   地区:湖南   浏览:0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1、以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替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时在考察对象单位发布考察预告,接受咨询和举报。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替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4、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一、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0731-88665881

2、监督电话:

(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731-88665812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 84907997

附件: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