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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盘锦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选派89人公告
2013-11-07 21:4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3 年盘锦市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两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按照全省基层就业成长计划要求, 2013 年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公开选派两难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分工

按照《关于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通知》 ( 盘人 [2010]4 号 ) 要求, 2013 年选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制定当年选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人员选派、年终考核、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各县区(经济区)人才部门负责域内的基层岗位征集、选派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报送的选派人员名单,按标准核拨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经费。

二、选派对象

1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012 、 2013 届盘锦籍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大学生。

2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 1 年以上 3 年以下未就过业的盘锦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组织实施

(一)选派方式

2013 年的选派工作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派的原则,由市人才服务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岗位设置

2013 年公益性岗位主要设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详见下表:

岗位 数量
兴隆台区 20 人
双台子区 20 人
盘山县 15 人
大洼县 15 人
辽东湾新区 4 人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10 人
市家庭服务网络中心 5 人( 其中技术人员 1 人,要求会 JSP 网络语言,能够独立完成网站维护。 )
合计 89 人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毕业生登录盘锦人事人才网( www.pjrsrc.com ),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选择拟报岗位,在线填写个人信息, 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

报名时间: 2013 年 11 月 4 日— 11 月 14 日;

点击进入在线报名

2 、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 2013 年 11 月 15 日;

确认地点:盘锦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106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1 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如下审核材料:

① 在线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 贫困(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其中,低保、低保边缘户和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分别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低保边缘户证》和《残疾人证》;农村困难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经济区)三级民政部门逐级核实的认证材料;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要于本方案下发之日以前办理且注明失业状态。

④ 报考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技术岗位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建立考生信息诚信制度,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市人才服务局将通过盘锦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同时,将考生违纪情况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参加其他公招活动的政审考核材料。

(四)选派和录用

1 、笔试

笔试时间: 2013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00 — 11:00 ;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