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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3-10-29 22:30: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雁塔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60名

2013年西安市雁塔区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其中:综合类35名、卫生类25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以前(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及要求详见《2013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5日以前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详见《2013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08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人员;

4、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及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未满一年的;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

7、国家及省市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和管理等环节依次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09:00 —11月7日下午15:00。

(2)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3)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低于1:3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缴费和下载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缴费。缴费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09:00 — 12:00,下午13:00 —17:00)。缴费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缴费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核的报名信息表进行信息核对。已经缴费的考生在2013年11月19日上午09:00 —11月21日下午15:00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现场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13年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