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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卫生系统第四批招聘30人公告
2013-08-30 10:38:15   地区:湖南   浏览:0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宁乡卫生信息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首聘3年。聘用人员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竟聘上岗,并按受聘岗位兑现相关工资待遇。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8981268。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规范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附件:第四批次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卫生局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