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手术医师(计生方向)、计生技术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时间长的优先;新闻播音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
5、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及办法按《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执行。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
7、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有关待遇,报名、转正定级和录聘等规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有关部门向新聘用人员收取。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746—2322780、2323768
附表:江华瑶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第二批).doc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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