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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卫生局招聘102人公告
2013-08-05 10:59:08   地区:湖南   浏览:0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3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达不到1:3的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职位,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次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可空缺。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4、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人事关系。

十四、其他

1、考务咨询电话:

(1)长沙县卫生局政工科:0731-84012368

(2)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731-84024416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0731-84062128

3、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长沙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