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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01-31 16:15:17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天津农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名,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人员1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天津农学院简介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遵循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岗位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优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教师岗、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包括辅导员岗、教学秘书岗、实验教师岗。

  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教师岗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处分,无违法乱纪行为,具有较高的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水平,身心健康。各岗位均优先考虑优秀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农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其他专业性较强的性专业技术岗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处分,无违法乱纪行为,具有能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身心健康;除医护岗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外,其余岗位均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2《天津农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2013年1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及天津农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及方案。

  (二)报名方式

  1.博士教师岗位:

  (1)应聘者请登陆http://tjrs.tjau.edu.cn/网站查询相关岗位和专业要求,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enshichu@tjau.edu.cn或nxyzhaopin@sina.com,并确认“收到”信息。请以附件形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 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③ 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④ 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复印件;

  ⑤ 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⑥ 主要专业技能证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 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 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篇(册),可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