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下半年自主招聘编内公告
2023-10-08 08:50: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自主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始建于1848年,1996年通过中西医结合三甲医院评审,2023年5月整合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是福州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急救中心、福州市创伤医学中心、福州市神经医学中心、福州市骨伤康复中心的挂靠单位,是以骨科、康复科为重点学科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年收治住院患者6万人次,手术量3.1万人次。目前为全省最大,接诊和治疗骨科病人最多的骨科专科中心,位居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前列。医院连续四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监测指标考核为A级,成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单位,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1个省级重点专科,18个市级重点专科。近5年来,医院完成省部级立项62项、厅级16项、市级158项,发表SCI和CSCD论文156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共60余项。医院设备先进,大型设备配置5亿多元。

  未来我们将巩固提升总医院“大综合、强专科”龙头和资源整合优势,骨科排名进入全国前列,打造“南方积水潭”品牌,强化儿童专科、妇产专科、精神和神经专科功能,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造福一方百姓。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工作人员(编制内),共计划招聘29名,其中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计划招聘25名,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计划招聘3名,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1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3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成员医院)下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21年、2022年、20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及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专门岗位报考人员为: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网络报名首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