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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简章
2023-04-04 11:56: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青岛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5名(详见《2023年青岛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区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应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按规定的结业时间如期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网址(http://qdwsrc.oumakspt.com:8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