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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简章
2023-04-04 11:56: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2023年4月18日11:00前,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为护理、临床医学、2个类别。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汇总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岛市民政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

  地点定于青岛市。

  2.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与面试方案将在青岛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qingdao.gov.cn/)上公布。

  面试由青岛市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qingdao.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