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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泰顺县春季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公告
2024-02-29 09:35: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泰顺县2024年春季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本科毕业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户口落户时间以2024年3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五)学历要求:报考对象应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规定执行;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六)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报考对象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考岗位: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30名,具体招聘计划指标详见《泰顺县2024年春季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报考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的必须是学前教育及相关或相近专业毕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招聘办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程序

  1.报考泰顺县2024年春季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的考生,请在2024年3月8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现场提交由本人填写的《泰顺县2024年春季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携带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报名地点:泰顺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罗阳镇文星路51号),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7—67594635。

  2.现场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泰顺县2024年春季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同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

  (2)现场提供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将按规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相应情况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s.gov.cn/)上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