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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市委史志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18 22:52: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市委史志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档案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市委史志研究室),是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收集、接收、整理、保管、统计和鉴定销毁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科研服务。对有关的城建档案进行研究整理和汇编,拍摄、制作反映城市面貌的声像资料。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市委史志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5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大专学历报考需为统招学历,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招录方式不限);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受劳动教养、刑罚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构成回避关系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其他不适宜聘任的人员。

  本公告中关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现场及网络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好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6号楼4楼6407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名“姓名+服务中心”形式,上传至邮箱qdagrsk@163.com,市档案馆(室)审核后电话告知或邮箱回复是否合格,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邮箱或电话咨询。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6407。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名表》(附件2)原件(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6)报考人员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或JPEG格式);

  (7)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8)符合省政府相关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