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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河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4 15:45: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成绩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组织方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河西区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内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