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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河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14 15:45: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河西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河西区将组织实施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西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3月18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1992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1987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应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西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3日开始,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河西区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至3月24日17:00。

  改报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