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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如皋市委党校招聘公告
2023-04-25 08:55: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共如皋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中共如皋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研究生学历,1983年4月之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共如皋市委党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5.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7.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1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3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5月9日09:00~5月1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9日9:00~5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5月9日9:00~5月12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5月9日9:00~5月12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5月9日9:00~5月13日12: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资料,在资格复审时核对。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09︰00~12︰00。

  2.资格复审。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成功人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