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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2-11-02 08:54: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辅导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辅导员,列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www.ncc.edu.cn)、南京开放大学网(www.njou.edu.cn)等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 

  学校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9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10日11:30。

  4、学校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10日16: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通过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11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