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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4-04-11 12:45: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概况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山东省烟台市。

  学院属于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实行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双轨运行办学体制。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工信部重点领域产业人才基地。

  学院现开设高职专业22个,现有副高以上职称156人、博士1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人,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和山东省技术能手27人,烟台市首席技师、烟台市技术能手78人。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1个,招聘计划22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报考教师A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4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1.教师A岗位: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其他岗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审核通过专业名单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可于2024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4月10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