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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漯河市消防安全事务中心引进3名人才公告
2025-12-30 11:31:45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漯河市消防安全事务中心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漯河市消防安全事务中心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3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人才引进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第二轮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高校;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需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3)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luohe.gov.cn/)以及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luohexiaofang)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人事和教育训练科(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543号604房间)提交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线上报名。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lhsxfjyzd@126.com(邮箱名为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首字母)。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张三+139****)。

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现场报名、线上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漯河市消防安全事务中心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或扫描正反面);

③报考前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④报名人员还可提供个人简历及报考前已取得的证明个人专业经历的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比赛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3133117,工作时间使用),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报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者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组织加试面试,并列考生的总成绩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面试设置总成绩分数合格线,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按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后,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2.因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在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以及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luohexiaofan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人才引进人员。人才引进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

2.人才引进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在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人才引进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日):0395-3133117。

监督电话(工作日):0395-3133102。

漯河市消防安全事务中心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doc

漯河市消防安全事务中心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luohe.gov.cn/ksxx/content_1038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