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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韶关市浈江区第三次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12人公
2024-10-16 16:24:3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在编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招聘的教师暂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工作咨询电话:0751-891729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7988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三、其他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聘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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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676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