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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24-10-16 16:29:49   地区:湖南   浏览:0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综合成绩组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580617

芦淞区纪委监委:0731—28580822(纪律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芦淞区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与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2024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查看附件>>>

附件1  2024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2024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  退役士兵人员证明

附件5  基层工作人员证明

2024年株洲市芦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