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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漳州漳浦县卫健系统编外招聘116人公告
2024-10-12 20:56:08   地区:福建   浏览:0

促进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充实医疗卫生保健单位的专业技术队伍,服务于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求,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5、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2006年10月至1994年10月期间出生);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在2006年10月至1989年10月期间出生)。

6、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需持有与招聘岗位和专业相对应的初级卫生专业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与我县公立医疗机构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服务未满三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08:00至2024年10月18日17:30,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f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27)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24年10月30日0:00至11月3日9: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网站通知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资格复审:考试入围人员,须进行现场材料复审,提交材料包括:①经签名确认的《漳浦县卫生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②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③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卫生专业资格电子证书)、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在岗编外人员还需提交《漳浦县卫健系统编外在岗人员参加2024年漳浦县卫健系统编外卫技人员招聘考试的情况说明》(附件3)原件一份。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相关要求。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与我县公立医疗机构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服务已满三年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情况说明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四、考试办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护理、助产专业《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卫技专业《医学专业知识》。

2、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从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1:1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3、笔试日期为2024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考生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中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三个部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