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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招聘8人公告
2024-10-11 14:54:4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做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的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面试资格现场审查。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

(3)由校方出具《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3)原件。

(4)研究生还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6)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证明、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并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时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控能力和专注度、心理素质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科技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已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直接办理入职手续,2025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学历和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7月31日止审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办理入职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解释。

六、咨询监督

1.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58688086

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

 咨询电话:0451-5192057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咨询电话:0451-51920678

2..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24351

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