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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25人公告
2024-10-09 17:01:5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优化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组办〔2022〕2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对象

选聘计划25名。选聘对象为本市所辖县市区(含广德市)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须为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受托管理的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及中央、省驻本市所辖县市区(含广德市)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也可参照报名。

二、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2021年12月31日(含)以前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现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5.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例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中,影响期、试用期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10月15日,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8日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xuancheng.gov.cn)发布选聘公告及岗位表。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岗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x.rsj.xuancheng.gov.cn:8881/wr/a/a/wraa_examlist.html)。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白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请注意留存),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审核推荐

本次选聘采用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网上打印《2024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报送选聘单位,最迟报送时间为10月16日16:00前。逾期不报视为网上审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