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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水文
2024-10-09 11:16:25   地区:四川   浏览:0

  参加面试人员需持以下资料:

  1.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5)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2.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1)《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4)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水利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水利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水利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由水利厅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水利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