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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2024-10-09 11:30:23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守住兜牢民生底线,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加大专业人才招引力度,加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梯队建设,助推瀍河回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2024年瀍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以上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三、资格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符合引进对象年龄条件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服从组织安排;

  5.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7.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具有真实意愿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对考生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8.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瀍河回族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公务员、事业人员中试用期未满以及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于2024年10月16日8:30至2024年10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瀍河回族区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系统(网址:https://henan.bmpta.com/lychyc/index.aspx),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考试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于2024年10月16日8:30至2024年10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岗位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之前,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考生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所有考生不能修改或提交报名信息。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