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即将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公告中,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的乡村医生岗,最迟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此处所指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4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4届毕业生对待。此处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及时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 2025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3人公告
- 2025重庆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助理招聘13人公告
- 2025上半年重庆社会科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7人公告
- 2025重庆永川区板桥镇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
- 2025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勤管理处招聘1人公告
- 2025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
- 2025重庆社会科学院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 2025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招聘消防工作站人员1人公告
- 2025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17人公告(第三批)
- 2025重庆大学复杂系统安全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招聘1人公告
- 2025重庆大学锂电及新材料遂宁研究院招收博士后1人公告
- 2025重庆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技术岗劳务派遣技术人员招聘2人公告
- 2025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8人公告
- 2025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选聘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