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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季度重庆市江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0人)
2024-09-24 12:03:07   地区:重庆   浏览:0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除面向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设置的乙类岗位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本公告所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jb.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面向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线下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线下报名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四楼407会议室(江北区建新东路中兴村13号商圈派出所院内)。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向镇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镇街党(工)委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由分管负责人在报名表(附件7)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盖章。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8。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到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四楼407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