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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9-24 12:03:59   地区:广东   浏览:0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将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湛江海关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湛江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在业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脱密期限等要求。未经工作单位同意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与招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报考其它岗位时,应在报名系统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主动填报。

  (七)招聘咨询电话:0759-3251900、3251901。

  (八)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湛江海关官方网站及广东省人才市场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九)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海关负责解释。

  附件:1.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报考指南(1).docx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pdf

  原始标题: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zhanjiang.gov.cn/zwgk/rsxx/gkzl/content/post_1957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