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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阳市南明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2024-09-23 23:23:3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提升南明区示范校打造,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贵阳市南明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南明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教)、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2025年8月3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2025年8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有法律法规等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51名,具体情况见《南明区面向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各单位招聘总人数不得突破《岗位一览表》规定的人数,但具体招聘学科可以依据考生报考情况、签约情况及招聘单位学科需要适时调整。岗位调整情况应通过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就业网站或招聘QQ群适时公布,以便于考生了解。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校园招聘的形式进行,如校园招聘未招满,可另行组织专场招聘。考生可关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就业网站相关信息,在校园招聘期间现场报名。有意到南明区工作的毕业生,可加入本次招聘QQ群757611484,以便于及时了解校园招聘时间、地点及招聘岗位等信息。

  校园招聘时间:2024年9月-11月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南明区面向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公费师范生就业协议或能够证明公费师范生身份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报考材料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由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三)面试(试教)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试教)环节。面试采取非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试教环节,按招聘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若试教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重新组织试教或说课确定签约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