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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3人)
2024-09-18 09:30: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工作者18名,其中从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所辖社区现有专职网格员中定向招聘3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不占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年限界定实施办法(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考核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管理的岗位等级工资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8日(不含)至2006年9月18日出生(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现在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所辖社区从事网格员工作1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5.具有库伦旗户籍(库伦旗户籍取得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以前),配偶一方在库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人员和在库伦旗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社区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本办法实施前在岗的专职网格员等专职人员。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2024年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一切事宜均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ulu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kulu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6:00

  交费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8:00

  3.报名咨询电话:0475—4777564。

  4.报名需上传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社区网格员需上传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从事网格员工作证明;

  (3)非库伦旗户籍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

  库伦旗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或库伦旗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结婚证原件和配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证明;

  符合加分政策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

  库伦旗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或库伦旗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大学生退役士兵退伍证或退役证明;

  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证书原件。

  (5)报名费20元,笔试考试费50元,面试考试费50元。缺考人员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