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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面向石柱县“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09-18 09:32:21   地区:重庆   浏览:0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面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暂定县人社局,具体详见《准考证》。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szx.gov.cn/)及时公示。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石柱县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