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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市星沙医院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9-06 11:59:32   地区:湖南   浏览:0

  长沙市星沙医院和长沙县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医共体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7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9月11日。

  (六)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七)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如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不作此要求)。

  (八)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执业类别及规培方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

  (九)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纳入长沙县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编内和编外管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业务能力考察(含操作考核、民主测评)—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报考、资格审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考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考及资格初审地点:长沙市星沙医院板仓路院区公卫楼(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99号)五楼504室。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考,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不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所需资料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报考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