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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9-08 13:06:4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州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经研究,2024年州妇幼保健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州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12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2日之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12日之后出生);口腔医师岗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2日之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医学类专业设置较细,若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岗位相近,但未将所学专业列入职位表的,可直接与我院人力资源科联系,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10.黔西南州州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要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11.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黔西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4年9月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时间安排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行政四楼人力资源科(兴义市木陇街道茂林路88号)。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至9月14日(周六),上午8:30-下午17:00,现场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