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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101名)
2024-09-05 09:13: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我省拟招聘101名2024届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届别认定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的年份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准。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不得报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fujian.gov.cn/)、福建省就业网(www.fj99.org.cn)、各市级卫健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8:00—9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就业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8:00—9月11日16:00登录福建省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4年9月10日8:00至9月12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省就业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