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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80人公告
2024-08-27 11:41:58   地区:北京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正部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现有机关职能部门7个,科研院所42个(分属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文学哲学学部、历史学部、经济学部、社会政法学部、国际研究学部等六大学部),其他直属事业单位5个,直属企业2个,代管单位1个;另有《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文学评论》《哲学研究》《历史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等90多种重要学术期刊、180多个非实体研究中心,并主管110多个全国性学术社团。

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cass.cn/)。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应聘科研、教学、学术期刊编辑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智库成果;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范围、专业等相关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我院33个用人单位,共计拟招聘80人,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招聘范围说明

1.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出站,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2.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工作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入职报到。

3.留学人员:一般应已取得或将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认证,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二)招聘专业说明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3)。

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名:

1.应聘人员可报名应聘多个单位,但每个单位限报1个岗位。请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4),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主要学术成果扫描件等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应聘单位指定邮箱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