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委下达的用编计划和前期招聘情况,结合我县高中教学需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补充招聘6名教师。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学校教师6名。其中南漳县第一中学英语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南漳县第二中学生物教师1名,南漳县高级中学化学教师、政治教师各1名。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2024年度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6.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有精神病、癫痫病及传染病聘用后不能正常工作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对于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超过15:1的岗位加试笔试,另行公告。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https://pxks.hbnz.gov.cn/)。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8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4年8月28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2.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8月28日18∶00,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缴纳50元面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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