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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沂源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8名)
2024-08-20 12:51:0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沂源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沂源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应在报名前取得,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作出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报名网址: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09:00-8月31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29日09:00-9月1日16:00。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时间需连续且至今)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公婆(岳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9月1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